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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6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投资者为持股在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且不包括以下情况的投资者:一是现在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二是有限售情形的股东;三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5,947,0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4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余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在任高管7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余高管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超级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中小投资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投资者为持股在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且不包括以下情况的投资者:一是现在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二是有限售情形的股东;三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一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琴、王怡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人福医药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