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制剂产品
自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04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制剂产品
自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的通告》(2015年第15号)和《关于开展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的通知》(食药监电[2015]6号)精神,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和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及下属有关子公司均按国家规定的工艺标准生产银杏叶提取物,不存在采用稀盐酸水为溶媒生产银杏叶提取物的情况,没有任何改变法定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相关物质等违法生产行为。
2、公司生产的天保宁@银杏叶片、康恩贝@银杏叶片和全资子公司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天保宁@银杏叶胶囊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艺要求生产,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3、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公司下属子公司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安宁分公司(下称:云南希陶安宁分公司)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间从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合计6.9吨。根据云南白药有关公告进一步核查确认,该批问题银杏叶提取物系来源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对此,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子公司根据各级食药监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对该批问题银杏叶提取物的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通知和协调有关企业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据云南希陶安宁分公司报告,截至目前,上述 6.9吨问题银杏叶提取物中,已有95.65%的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和召回(以提取物计合计6.6吨),剩余问题银杏叶产品正在积极召回中。
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经就自查情况分别向浙江、云南两地的药品监管部门作了报告,并积极配合进行核查。
本公司及有关子公司将继续深入开展自查,继续协助配合有关企业共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客户的利益。
公司将继续根据事件进展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