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5-035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15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15:00至2015年6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2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5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在2015年6月1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联系人:李铮 张娇
邮编:100022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75;投票简称:银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75;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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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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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5分钟后即可以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15:00至2015年6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同一表决权既通过现场投票又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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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