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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基金开通苏宁易付宝
    支付结算业务的公告
    2015-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投资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经本公司与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付宝”)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5 年6月2日起,新增易付宝为本公司部分基金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本公司在易付宝官网设置本公司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前台,便于易付宝实名认证的用户通过易付宝官网发起网上直销账户开立申请、基金交易申请和查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开通时间

      2015年6月2日

      二、 适用投资者

      通过易付宝官网开立本公司直销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同时签署本公司网上交易相关协议和易付宝相关协议后申购本公司下述基金的投资者。

      三、 适用基金范围

      1、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578)

      2、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5)

      3、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94)

      4、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96)

      5、 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A类: 000910)

      四、 费率优惠内容

      即日起,投资者通过易付宝官网平台申购(含定期申购)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实行优惠费率0.3%;原申购费率低于优惠费率的(如固定费率),以原申购费率收取。基金认购费率、赎回费率、后端收费模式费率均按标准费率执行。如基金转换业务开通,相关费率适用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本公司可对上述优惠费率进行调整,并将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 咨询办法

      1、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6-6188(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xyamc.com

      2、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5-365

      网址:http://licai.suning.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

      货币市场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

      及“鑫钱宝”业务部分业务规则

      变更的公告

      一、业务规则变更情况:

      自2015年5月29日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合作的货币市场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及“鑫钱宝”业务中相关公告、业务规则及协议中涉及的快速取现业务垫资方式均由本公司垫资变更为南京银行垫资,同时,垫资款对应的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变更为过户给南京银行。相关情况如下:

      1、变更前:快速取现业务指投资者通过南京银行指定平台“鑫元宝”或通过“鑫钱宝”方式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持有公告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向南京银行申请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给本公司,通过南京银行验证后,本公司委托南京银行从本公司在南京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实时支付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南京银行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鑫元基金已经垫付的款项。

      2、变更后:快速取现业务指投资者通过南京银行指定平台“鑫元宝”或通过“鑫钱宝”方式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持有公告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向南京银行申请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给南京银行,通过南京银行验证后,由南京银行实时支付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南京银行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南京银行已经垫付的款项。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相关业务规则的变更仅涉及垫资方式的变更,不对投资者目前业务的正常使用和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2、 本公告未涉及的业务规则以原公告、业务规则及相关协议文本为准;

      3、 就本公司与南京银行合作的货币市场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及“鑫钱宝”业务,投资者已与本公司、南京银行签署的《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开通鑫元货币市场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服务协议》、《鑫元基金与南京银行“鑫钱宝”业务服务协议》中涉及相关发生变更的业务规则的条款,自2015年5月29日起以本公告中内容为准,无需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投资者于公告后继续使用相关业务的,视为接受该变更;

      4、 今后本公司与南京银行合作的货币市场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及“鑫钱宝”业务如对具体业务规则进行变更,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对投资者业务使用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南京银行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nj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6400

      2、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xyam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