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16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
质押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近日,新世纪公司合共办理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01,3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900,00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11.31%)的解除质押手续。新世纪公司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46%)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股份质押期限为期一年,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新世纪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6,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00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5.22%)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3,400,000股股份质押期限为期14个月,23,400,000股股份质押期限为期16个月,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82,111,2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6,753,9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357,3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65%;新世纪公司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354,685,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2,6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085,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9.59%。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