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32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5月28日,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相结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并授权法人代表就上述融资事宜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授信敞口1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授信敞口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1年,并授权法人代表就上述融资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信额度内单笔操作的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同意自然人股东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为本次授信敞口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函》。
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清石西陇投资基金或其他财务投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第十条的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设立专户管理,直接通过专户支付公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不通过公司其他账户使用。
(3)、公司将定期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监管。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5年5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函(2015-033)》。
备查文件:
1、 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函》(2015-033)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33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函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清石西陇投资基金或其他财务投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第十条的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设立专户管理,直接通过专户支付公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不通过公司其他账户使用。
3、公司将定期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监管。
承诺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