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退 公告编号:2015-03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已交易1个交易日,预计本公司股票将于29个交易日(或者于2015年7月10日)后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015年5月21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21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594
2.证券简称:国恒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本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15年5月29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的全天停牌将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应当遵守《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在公司股票的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退 公告编号:2015-03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通知。由于截至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时,公司仍未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4.21条的规定,指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份转让代办机构。公司将尽快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