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5-0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具备该产品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发行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公司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7月1日和2014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事项
2015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 SCP113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超短期融资券首次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二、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事项
2015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149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经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