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股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含)参与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出资、出具承诺及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宜。2015年2月,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已进行股份制改革并更名为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司收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公司正式成为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本次投资无须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金融街B区5号地)B幢8层B808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注册资本:755024.4469万元
经营范围: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报价、发行与转让服务;提供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务,并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登记结算和担保品第三方管理等服务;管理和公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相关信息,提供私募市场的监测、统计分析服务;制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业务规则,对其参与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督管理;进行私募市场和私募业务的开发、推广、研究、调查与咨询;建设和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技术系统;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授权和证监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按每股1元共认购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份,占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0.66%。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股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加强与其联系、及时获悉区域性股权市场及券商场外市场互联互通发展等趋势,有利于公司场外市场的业务发展、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布局,并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中证信用增进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中证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参与发起中证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出资、相关人员提名及文件签署等具体事宜。近日,公司收到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公司正式成为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本次投资无须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各类信用主体及债项产品信用增进;征信业务和信用评级;股权、债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增信产品的创设与交易;增信基金设立与运营管理;信用受托管理及咨询;其他与信用增进相关的私募投资业务等。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出资2亿元人民币,按每股1元认购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2亿股股份,占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06%。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股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加强与其联系、尤其是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和私募市场未来发展上赢得主动,还可以分享其快速成长收益、及时获悉相关市场发展动态,促进公司债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