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2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审议的6-8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 请参会股东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下午15:00时至2015年6月3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2015年5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告编号:2015-023)。
(3)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6.1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6.2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6.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6.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6.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6.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6.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6.8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6.9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6.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6.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6.12 回购注销的原则。
7.审议《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公司独立董事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项)。
上述6-8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5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8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5年6月2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或2015年6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6。
2.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时 和下午13:00—15:00时。
4.在投票当日,“华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1.01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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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议案六含12个子议案,6.00元代表对议案六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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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告编号:2015-023)刊登于2015年5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征集函附件一),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shenh@udc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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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弃权、反对)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