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04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中,附件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列示的公司与关联方安徽环境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占用形成原因及占用性质出现错误。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经公司自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2015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计算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更正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一: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附件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二、《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更正如下
更正前: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更正后: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三、《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正如下:
更正前: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更正后: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会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编制和披露质量,本次更正不会对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产生影响。更正后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万安科技,股票代码:002590)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5月28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经核实,2015年4月1日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04号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中,附件一“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列示的公司与关联方安徽环境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占用形成原因及占用性质出现错误。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由于工作人员疏忽,2015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计算错误。
有关更正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29日披露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未发现前期其他披露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5年5月26日发布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该方案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