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15—031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1日起停牌。由于所筹划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4月16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A 股 600689;B 股 900922)自4 月16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因重组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且方案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于5月16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5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2015年4月1日、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4月30日、5月6日、5月14日、5月16日及5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正与中介机构开展具体方案的研究与论证,交易各方正就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与协商。因相关程序尚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89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编号:临2015-032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3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791号C幢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3日
至2015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10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2月17日及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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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9-16时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纺发大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近江苏路,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 真:(021)52383305
联 系 人:欧阳雪
邮 编:200052
六、 参会方法
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2、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七、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备礼品(包括车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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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