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5-20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2015年5月27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15年5月27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2014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268号);2015年1月1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回复;2015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8日、5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刊布的[临2015-16号]、[临2015-19号]公告。
(二) 经书面询证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建荣先生和黄瑛女士,确认目前为止,除西藏珠峰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