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3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拟为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29,000万元。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反担保事项: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的另一少股股东西藏鑫联洪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的股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承诺。
一、交易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永泰”)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永泰支行”)借款人民币2.9亿元,用于公司永泰东部温泉旅游新区项目开发建设,利率为经双方协商并参照贷款基准利率而确定的固定年利率,贷款期限三年。
二、担保事项介绍
为保证名城永泰上述借款事项的顺利实施,相关各方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同意为名城永泰此次借款事项,向农行永泰支行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同意为名城永泰此次借款事项,向农行永泰支行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3、公司董事俞锦先生同意为名城永泰此次借款事项,向农行永泰支行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4、公司实际控股人、公司董事长俞培俤先生同意为名城永泰此次借款事项,向农行永泰支行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上述保证担保期间均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事项: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的另一少股股东西藏鑫联洪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的股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承诺。
三、被担保方(债务人)介绍
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3月6日,注册资本:3亿元,住所:永泰县葛岭镇葛岭街78号,法定代表人:俞锦。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名城永泰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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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经公司2015年5月28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因本次申请借款事项所列担保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培俤、俞锦审议中回避表决,最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具有表决权的董事全票通过。
上述申请借款事项所列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决策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林永经、郭成土、张白、马洪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子公司借款所列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决策范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等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中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551,667.22 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7.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