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5-08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1名,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陈家乐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汤欣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本人还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继续履行好相关职责),为了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并在公司重大决策中充分发挥作用,现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陈家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杨雄先生(主任委员)、刘继伟先生和陈家乐先生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董事会接受汤欣先生的辞职,对汤欣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审议《关于提高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由“不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190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使用收益等实际情况科学决策,在相关指标符合外部监管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三、审议《关于设立海南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开拓海南省及其周边市场,专注于开发和服务海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高净值客户,提升经纪业务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设立海南分公司从事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内证券营业部的管理和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业务经营活动,同时海南分公司接受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的垂直管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准及公司授权的业务范围行使职能。
公司设立海南分公司尚需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四、审议《关于为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广发英国的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全权办理具体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五、审议《关于客户股票质押融资申购新股业务规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专门满足客户股票质押融资申购新股业务(以下简称“融易通业务”)的规模不纳入常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统计,开展融易通业务的规模不受公司常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的额度限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相关指标符合外部监管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客户需求情况确定融易通业务的具体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贷款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拥有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份的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英国”)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迪拜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为该笔融资出具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
201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的实质即公司为广发英国贷款提供反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发英国资产总额74,246,086.00美元,净资产27,374,326.00美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信息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国进出口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eximbank.gov.cn/)。
1、公司名称
中国进出口银行。
2、成立日期
1994年6月16日。
3、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5、注册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30号。
6、主营业务
办理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信贷业务;与机电产品出口信贷有关的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的转贷,以及中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的转贷;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贷款项下国际、国内结算业务和企业存款业务;同业拆借;出口信贷担保业务;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进出口业务咨询和项目评审业务。外汇贷款;外汇借款;同业外汇拆借;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担保;贷款项下的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末,被反担保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资产总额人民币23,677.65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3,394.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282.24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8.65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33亿元。
8、关联关系
被反担保人不是本公司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的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广发英国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迪拜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为该笔融资出具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广发英国的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全权办理具体相关手续。
公司经营良好,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反担保对公司风险指标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需按照相关金额的20%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孰高者扣减净资本。
2、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2013年12月19日,广发控股(香港)董事会同意为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申请的5000万港币的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承诺。
2014年5月14日,广发控股(香港)董事会同意为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的7000万港币的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承诺。
前述两次担保与本次担保合计金额折合人民币5.84亿元(前两次担保按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对港币汇率中间价1:0.78887计算,本次担保按2014年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6.119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47%。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仍负有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反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反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