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7 证券简称:浪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四海大道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金主持,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出席会议股东情况和表决结果,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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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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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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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叔文、陈美玲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认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会议纪要。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