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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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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2015-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66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简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嘉”)与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祥腾”)、上海首创正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正恒”)及上海卓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世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地块挂牌编号为201418603号的“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40-05地块”。 市北祥腾、首创正恒与上海万嘉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卓世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市北祥腾、首创正恒、上海万嘉与卓世投资分别占项目公司28%、28%、28%和16%的股权。

      ●上述合作均未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合作均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合作均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合作情况概述

      1、市北祥腾、首创正恒、上海万嘉与卓世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首创正恒、市北祥腾与上海万嘉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卓世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市北祥腾、首创正恒、上海万嘉与卓世投资分别占项目公司28%、28%、28%和16%的股权;

      2、本次合作的交易金额在董事长的审批权限以内;

      3、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合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合作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合作开发的项目及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合作开发的项目情况

      本次合作开发的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40-05地块位于松江区,西至H40-02号,东至新开河,南至花园二路,北至花园路,出让面积为26983.3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1.4,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2、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市北祥腾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3088弄2号1103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张羽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5日

      (2)首创正恒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首创正恒置业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纪翟路1199弄12号208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策划,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投资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凭许可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胡卫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6日

      (3)卓世投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卓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桂南路338号2幢一层101A11部位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仓储(除危险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张泽林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9日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在合作开发协议签署后,卓世投资先独立成立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各方同意用增资扩股的方式实现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在项目公司中的占股。

      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4,000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1)市北祥腾持有项目公司2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9,520万元;

      (2)首创正恒持有项目公司2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9,520万元;

      (3)上海万嘉持有项目公司2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9,520万元;

      (4)卓世投资持有项目公司1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5,440万元。

      2、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4人,各方各委派1位。项目公司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3、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4、项目公司按各方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5、项目公司由市北祥腾合并会计报表。

      四、合作开发对公司的影响

      合作开发拓展了公司对外合作的空间,有利于分散项目投资的风险,对公司整体战略实施、提升经济效益具有促进作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40-05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