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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合作仅为双方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

      ●有关框架协议中的具体部分,仍需协商,本框架协议不会对本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一、 框架协议概述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拟于2015年6月8日,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就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在汽车销售、汽车金融、营销推广、汽车后市场服务、国际业务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

      主要合作内容:

      1、 整车业务

      在阿里天猫开设力帆汽车官方旗舰店,针对上市新品和在售车型,投入资源,利用天猫、淘宝、聚划算、阿里妈妈等平台,联合线下实体店,开展各类营销推广活动。

      2、 后市场服务

      力帆汽车通过阿里电商平台整合线下服务渠道,争取2015年内纳入100家售后渠道,并分车型开发车饰精品上网销售。

      3、 汽车金融

      先期由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接入阿里金融在线平台,对力帆汽车消费者提供在线汽车金融服务。

      4、 联合营销

      在618、天猫汽车节、双11、双12等阿里固定的网购节日,力帆汽车承诺投入产品、资金、服务等资源,阿里汽车根据力帆投入情况给予流量支持,双方联合开展促销和营销活动。

      5、 其他合作

      根据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还可在二手车交易及置换、国际业务、“村淘”项目、支付宝接入、大数据商业化等方面展开合作。

      三、 后续安排

      本协议为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双方交易具体金额与合作项目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

      四、 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推动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汽车营销体系与合作方网络平台的线上优势嫁接,拓展和延伸公司业务产业链,并带来汽车销售领域的销售模式革新,从而进一步优化本公司产品的服务方式、开拓销售渠道,增强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业务转型,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框架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有关具体合作项目亦存在不确定性、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且待双方今后签署具体交易合同,并按照所签署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实际落实和执行;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会对本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