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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8日9:00-16:00时
3、登记地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27-87115482 传真:027-87115487
4、邮箱:fwq_whdb@126.com
4、联系人:方玮琦
5、邮编:430070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6月23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5-033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至2015年2月25日,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5-034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28日收到李永平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李永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对李永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30日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5-035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5月20日,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30日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5-036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5年5月2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易仁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能复牌。鉴于此,同意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再次延期复牌。
本表决结果议案为: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曾磊光先生、李永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因商讨与公司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4日起停牌。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4月8日起,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及原因
公司在2015年2月3日公告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明确表示:“本次交易后,公司将集中精力发展文化相关业务,不断扩大对文化产业的投资规模。对于公司目前仍在经营的业务,包括磷矿石贸易、学生公寓运营管理等,将不再新增投入,如该等业务在后续发展中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则考虑剥离或处置该部分业务。”为避免因经营非文化业务分散精力,公司拟将非文化资产置出,集中精力发展文化业务。
3、重组框架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为资产出售,即公司拟将持有的恒裕矿业80%的股权、健坤物业98%的股权出售给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代集团以支付支付8,223.09万元现金及承担道博股份截至2015年4月30日对健坤物业的其他应付款73,226,684.80元和对恒裕矿业的其他应付款20,761,261.67元债务为对价收购上述资产。
(三)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自公司于2015年4月8日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15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因商讨与公司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18),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4日起停牌;
(2)2015年3月31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19),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周;
(3)2015年4月8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21),确认公司商讨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8日起停牌30天;
(4)2015年4月15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22);
(5)2015年4月22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23);
(6)201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24);
(7)2015年5月8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股票延期复牌公告》(编号:临2015-025),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8日起继续停牌30天;
(8)2015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26);
(9)2015年5月22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28);
(10) 2015年5月29日,公司发布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29)。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能复牌,因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4、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5-037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暨股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商讨与公司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3月24日起停牌。2015年4月8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8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交易方式
本公司拟将标的资产出售给当代集团,当代集团以支付8,223.09万元现金及承担本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对健坤物业的其他应付款73,226,684.80元和对恒裕矿业的其他应付款20,761,261.67元债务为对价收购上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的标的资产系本公司持有的恒裕矿业80%的股权、健坤物业98%的股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于2015年4月8日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15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能复牌,因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6月1日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所
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提供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程,需要本公司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博股份”)之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认真审阅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当代集团通过新星汉宜间接控制道博股份35,146,07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43%,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道博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已经依法进行回避,也没有委托其他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助于规范关联交易,增强道博股份的独立性、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促进道博股份未来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助于道博股份专注于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5、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按照资产评估值确定相关标的资产的价格。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是合理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6、本次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尚需道博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为保障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道博股份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道博股份股东新星汉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道博股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总体安排。
独立董事签字:
伍新木 张志宏 肖永平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