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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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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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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5-024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5月2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6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孙健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15年6月18日届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新先生、孙健先生、刘志波先生、翟新生先生、施阳先生、陆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国栋先生、张新明先生、朱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张新明先生、朱瑛女士对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查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上述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2)上述人员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开展需要,以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4、《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新: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新疆昌吉市变压器厂厂长、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孙健: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厂长、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志波:男,汉族,52岁,研究生学历。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任烟台大学经济系教师、山东烟台金海物业公司总经理、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总经济师、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和八届董事会成员。

      翟新生:男,汉族,4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电解厂厂长、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施阳:男,汉族,47岁,研究生学历。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职于海南省轮船公司、海南省海运总公司,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第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和八届董事会成员。

      陆旸: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总会计师、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财务处处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栋:男,汉族,73岁,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金属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是轧制技术领域的国际知名专家,先后主持和完成多项国家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项目。

      张新明:男,汉族,70岁,中南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学科首席教授,俄罗斯工程院院士和宇航科学院院士,白俄罗斯工程科学院院士,国家铝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铝镁产学研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澳大利亚国际轻合金设计中心常务理事、副主任,长期研究铝、镁合金材料织构与组织控制原理及技术,先后主持了多项国家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及国防军工项目等。

      朱瑛:女,汉族,44岁,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所长,曾任新疆新新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5-025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开展需要,以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5-026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该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15-027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7日11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7日

      至2015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6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15日、5月16日10:00-14:00,15:30-19:0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陶茜、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5-028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5月2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6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尤智才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15年6月18日届满,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黄汉杰先生、郭俊香女士、王春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黄汉杰: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副部长。

      郭俊香:女,汉族,44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王春城:男,汉族, 48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经营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水泥业务副总经理、云南省保山建材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云南省龙陵县水泥厂厂长、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