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编号:2015—04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5月29日、6月1日、6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5月29日、6月1日、6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因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4年 11 月 4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随后于2014年11月11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彭海帆等4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 年5月13日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目前,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根据公司自查及公司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复函,除前述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其他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 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4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6月0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刘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张大成、董事何显峰因公事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李文婷、监事张砚超因公事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吕莹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4.0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交易对方和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4.0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4.0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4.04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4.0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4.06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0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4.08盈利预测及补偿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4.09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4.10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4.11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4.12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4.1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4.1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4.1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4.1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17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18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4.1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3、4.20拟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4、4.21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5、5《关于审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6、6《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彭海帆等4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7、7《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8、8《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9、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10《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2、12《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3、13《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4、14《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5、15《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6、16《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7、17《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8、1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9、19《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0《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1、21《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11项、第18-20项为特别议案,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第1-11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3,827,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劲容、赵博嘉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