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5-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更改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6月2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6月1日15:00至2015年6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冰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1,308,965,97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7.3960%。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308,522,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3732%。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4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28%。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决议》。
■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2亿元(含22亿元)。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4、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对外投资、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债券期数及金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下列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10、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表决情况:
■
其中,本次会议出席现场和通过网络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2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表: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决议》。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