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5-037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事后经核对发现存在错误、疏漏等情况,现对《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中部分错误及疏漏予以更正补充如下:
《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中按照产品补充披露本年度主要构成项目(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等)占总成本的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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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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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在披露该信息时,计算公式设定错误导致上表中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毛利率错误,现更正为: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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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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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其他应收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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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列示是以纳入合并范围内各主体前五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列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新疆中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梁文亮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司法诉讼,而在筛选列示前五名时该两项欠款因工作疏忽未在筛选内容之列,造成该披露事项不正确,现将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更正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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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同时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相对应部分一并进行更正。除此之外,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没有影响,更正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