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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15-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5-02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戴文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戴文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递交之日起生效。戴文增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继续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戴文增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5-029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15年5月20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5年6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4、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上官常川先生接替近日辞职的周文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相关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上官常川先生接替近日辞职的周文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相关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为自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改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建生先生接替近日辞职的龚严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相关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原董事长、总经理周文贵先生及董事、董会秘书龚严冰先生已请求辞去公司及公司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时,公司已对相关职位进行提名、改选、聘任。因此,有必要对第三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具体调整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长上官常川先生;委员: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白先生;委员: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董事郭建生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委员:董事长上官常川先生、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委员:董事长上官常川先生、独立董事张白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新当选委员上官常川先生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郭建生先生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其补选董事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6月23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5-030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董事长、

      改聘总经理、补选董事和改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15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改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

      一、选举、聘任上官常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文贵先生的辞职报告,周文贵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周文贵先生辞职后,仍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

      为保证公司正常稳定运营,公司董事会选举、聘任上官常川先生(简历附后)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对周文贵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郭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龚严冰先生的辞职报告,龚严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龚严冰先生辞职后,仍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

      为保证公司正常稳定运营,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研究,拟提名郭建生先生(简历附后)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为自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对龚严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聘任郭建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龚严冰先生的辞职报告,龚严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龚严冰先生辞职后,仍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为保证公司正常稳定运营,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研究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审核通过,聘任郭建生先生(简历附后)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郭建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箱:CIO@nhd.com.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8号阳光城3期四楼

      邮编:350003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起健全的管理体系,周文贵先生、龚严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的辞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产生影响。

      上官常川先生、郭建生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分,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官常川先生、郭建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在公司工作多年;上述人员的任职将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

      上官常川先生、郭建生先生的提名和选聘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附:个人简历

      上官常川先生简历

      上官常川,男,1966年9月出生,复旦大学EMBA。曾任教于安溪祥华学区,历任福建新华都百货有限公司百货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福建新华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任百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厦门新华都董事。上官常川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36,172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4%。截止目前,上官常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郭建生先生简历

      郭建生,男,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省轻工进出口集团金瑞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福州顺意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人事行政总监,公司第一、二届、三届监事会监事。郭建生先生现任福州新华都监事。郭建生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9,554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08%。郭建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截止目前,郭建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5-03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2日上午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5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小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连锁超市及百货发展项目”部分门店的相应变更,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作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5-03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26,5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52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0,123,566.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连锁超市及百货发展项目”。

      一、“连锁超市及百货发展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计划以租赁店面的方式,在福建省内的福州、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三明、宁德、南平等8个城市,以及广东省汕头市、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遵义市发展38家连锁超市和3家百货,新增租赁面积约35万㎡,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年营业收入约31亿元(含税)。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和经济形势变化等原因,部分房地产企业无法按时交付物业,为充分发挥资金优势,有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开部分门店作适当变更。具体如下:

      1、原拟使用资金1,205万元新开设泉州市南安美林店(超市,面积9000㎡),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泉州、漳州的其它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920万元开设泉州安溪上田店(超市,面积14,618㎡)、使用资金450万元开设泉州安溪德苑店(超市,面积6, 180㎡)、使用资金1,630万元开设漳州漳浦绥安店(超市,面积11676㎡)。

      2、原拟使用资金1,225万元新开设汕头市长乐店(超市,面积8,500㎡),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龙岩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2,800万元开设龙岩美食城店(超市、百货,面积19,568㎡)。

      3、原拟使用资金531万元新开设汕头市乐山店(超市,面积4000㎡),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江西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750万元开设江西金溪财富店(超市,面积10,066㎡)。

      财务效益分析:财务内部报酬率12.85%,投资回收期5.87年。

      本次变更后连锁超市及百货发展项目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了约3,589万元,公司将根据门店发展战略,按照时间先后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不足将用自有资金补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戴亦一先生、张白先生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对“连锁超市及百货发展项目”部分门店的相应变更,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连锁超市及百货发展项目”部分门店的相应变更,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作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四、保荐机构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2010年12月修订)等规定,就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适当变更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履行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将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且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项目仍为公司主业。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保荐机构对新华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5-033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2日-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6日;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备注:

      1、上述第1-6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5-014]、[2015-015]号公告。

      2、上述第7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8号阳光城3期四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编:350003

      联系人:郭建生、黄联城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2264,证券简称:华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64;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15:00至2015年6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8号阳光城3期四楼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郭建生、黄联城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授权委托书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