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5-04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辉投资”)的通知,翊辉投资将其持有的13,610,000股公司股票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此次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1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鉴于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与翊辉投资、上海奥力锋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力锋投资”)及黄翊、张春辉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中第5.3.2条约定:“除非征得荣之联及荣之联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同意,翊辉投资及奥力锋投资对其各自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荣之联的股份从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结束,翊辉投资及奥力锋投资所持荣之联股份不得用于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
因此,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议案》,鉴于车网互联2013年度及2014年度均实现了业绩承诺,并且目前运营状况持续良好,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较低,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会影响翊辉投资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及实际控制人同意翊辉投资以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0%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即不超过16,556,291股。
此外,为确保重组协议的利润补偿措施切实得到保障,翊辉投资实际控制人黄翊先生、张春辉先生承诺将其持有的车网互联11,520,000股股份(占车网互联总股份数16%)质押给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翊辉投资实际控制人黄翊先生、张春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车网互联11,520,000股股份质押给公司的有关工商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翊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390,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6%;其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3,6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2.8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