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5-012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收市后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集团”)通知,金陵集团自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145,3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85%。以上减持前,金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24,204,523股,占总股本的41.40%;以上减持后,金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21,059,162股,占总股本的40.35%。
以上减持股份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陵饭店
股票代码: 601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在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陵集团、本公司、公司 | 指 |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
金陵饭店、上市公司 | 指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减持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南京市汉中路2号 |
法定代表人 | 汤文俭 |
注册资本(元): | 172,950,000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320000000002969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 |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税务登记证号: | 32000613475748X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汉中路2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汤文俭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南京 | 否 | 江苏天泉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
赵裕源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南京金陵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陵集团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利用资本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本收益率,增加集团的现金储备,增强集团战略性项目发展的资金保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后续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在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陵饭店持有金陵饭店136,056,497股,持有比例为45.35%;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陵集团持有金陵饭店121,059,162股,持有比例为40.35%,仍为金陵饭店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1年至今,公司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2011.03.30-2011.04.07 | 2,849,000 | 0.9497%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4.07.29-2014.11.04 | 9,002,974 | 3.001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5.05.28-2015.06.02 | 3,145,361 | 1.0485% | 集中竞价交易 |
合计: | 14,997,335 | 4.9991% | 集中竞价交易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陵饭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陵饭店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金陵集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金陵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文俭
签署日期:2015年6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号 | |
股票简称 | 金陵饭店 | 股票代码 | 60100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36,056,497股 持股比例:45.3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数量:121,059,162股 变动后比例:40.3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在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