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的公告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的公告
2015-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4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15年6月1日下发的《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上证债(审)[2015]6号)。内容如下:
一、通过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发行并上市申请预审核。
二、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发行核准文件。
三、公司应当在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债券上市手续。
四、自本预审核意见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债券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五、本预审核意见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逾期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的,预审核意见函自动失效。
本次公司债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