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5-03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5年5月2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3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田建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接受委托贷款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与北京顺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创投资”)签订《委托贷款协议》,顺创投资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整,期限一年,年利率6.5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
(二)北京顺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顺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大东路6号101-110平房
法定代表人:赵柏青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
顺创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建国先生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接受顺创投资委托贷款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5年6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提请将上述议案二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6月19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5年6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5-03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地产”);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
●亿兆地产另一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公司”)按其股权比例为亿兆地产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亿兆地产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用于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北侧工业用地项目一期土地一级开发,期限为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其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空港开发公司是亿兆地产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其按股权比例为亿兆地产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为本次担保出具了担保函。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亿兆地产201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东盈路19号
(三)法定代表人:王鹏
(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专业承包。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亿兆地产资产总额 810,942,287.02元,负债总额 753,314,278.0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8,622,160.00元,流动负债总额 679,292,118.04元),净资产 57,628,008.98元,资产负债率92.89%。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 -3,406,879.38元。(上述数据均已经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亿兆地产资产总额843,173,628.15元,负债总额767,445,492.9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8,622,16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94,831,189.02元),净资产75,728,135.22元,资产负债率91.02%。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5,753,648.64元,净利润18,100,126.24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亿兆地产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亿兆地产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亿兆地产另一股东空港开发公司应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00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亿兆地产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11%,且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亿兆地产23,000.00万元,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5,000.0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亿兆地产201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5-03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空港物业集团”)按其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分别申请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和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空港物业集团是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其按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为本次担保出具了担保函。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1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田建国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815,115,901.77元,负债总额672,292,416.1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72,292,416.16元),净资产142,823,485.61元,资产负债率82.48%。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1,783,557.66元,净利润19,225,484.75元。(上述数据均已经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690,451,635.87元,负债总额545,470,884.2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545,470,884.29元),净资产144,980,751.58元,资产负债率79.00%。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6,811,146.48元,净利润2,157,265.97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天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物业集团应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00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11%,且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天源公司45,000.00万元,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000.0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天源公司201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8日
至2015年6月19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15:00至2015年6月19日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2.03 | 定价基准日 | √ |
2.04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 √ |
2.06 | 发行对象 | √ |
2.07 | 认购方式 | √ |
2.08 | 限售期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2.10 |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 √ |
2.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2.12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 √ |
8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7项议案已经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已经2015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6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7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15:00至2015年6月1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463 | 空港股份 | 2015/6/11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 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05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2.03 | 定价基准日 | |||
2.04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2.05 | 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 |||
2.06 | 发行对象 | |||
2.07 | 认购方式 | |||
2.08 | 限售期 | |||
2.09 | 上市地点 | |||
2.10 |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 |||
2.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2.12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
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 |||
8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