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5-2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2年、201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并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本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经具备恢复上市的法定实质条件,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之恢复上市保荐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本公司恢复上市;同时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恢复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2015年5月5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全部材料。
2015年5月11日,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15]第16 号《关于同意受理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交所正式受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201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 《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5】第20号)。目前公司正对函中问询事项进行相关回复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2.18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