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3日连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二条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除此之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公告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