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富春01”
投资者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15-032
债券代码:112088 债券简称:12富春0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富春01”
投资者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公告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富春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并于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25日分别发布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富春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富春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2015-017)。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日选择将持有的“12富春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2富春01”回售登记日为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9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2富春01”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剩余托管量为400万张。
公司对“12富春01”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已划至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资金通过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2015年6月5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5-03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