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76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1211。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系统)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止。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不设级差限制。网上直销每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0.0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0.01元,不设级差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如募集期内本基金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两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人不须另行开立。
10、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5年6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对未开设本公司直销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咨询认购事宜。
14、在募集期间,如出现调整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简称及代码
本基金简称为“中欧滚钱宝货币”,代码:001211
(三)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七)发起资金认购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基金投资目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九)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和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募集规模
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十一)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十三)发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十二)单笔最低认购限制
1)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2)本基金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不设级差限制。网上直销每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0.0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0.01元,不设级差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如募集期内本基金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两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zo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十四)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十五)如遇突发事件及其它特殊情况,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人不须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应于T+2日(包括该日)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 (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元,则可得到10,005.00份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五)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发售机构请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十三)发售机构”,如在募集期间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基金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基金份额发售期内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和直销柜台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本基金账户的手续。
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二)网上直销系统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原则上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于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上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中欧基金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认证操作,在完成注册、认证之后可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中欧基金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中欧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
3.注意事项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0.01元。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