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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2015-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5-050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年报中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对其进行更正如下:

      一、《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六、投资状况分析”——“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更正前: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更正后: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十三、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更正前: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无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更正后: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条款作出的修改。新修改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保证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公司近3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公司2012年、2013年未进行利润分配,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5年1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1,5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三、《201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更正前:

      1、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上市初费、登记托管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52,023,691.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76,308.97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3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证券代码为“002740”,公司发行的2,500.00万股股票于2015年1月22日起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500.00万股变更为100,000.00万股。

      更正后:

      1、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上市初费、登记托管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52,023,691.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76,308.97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3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证券代码为“002740”,公司发行的2,500.00万股股票于2015年1月22日起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500.00万股变更为100,000,000.00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2014年年报全文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变更事宜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会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编制和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5-051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 155 号),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8,737万元,同比下降3.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34万元,同比下降192.48%,请详细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本年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回复:

      近年来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是:(1)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相应增加各环节的储备,导致存货占用资金增加;(2)公司在销售时给予部分下游客户2-3月的账期,导致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增加;(3)由于钻石资源本身的稀缺性,尤其是性价比高的钻石,公司在经过前期考察后,一旦确定了采购标的后,一般会采取批量大额采购策略进行采购;同时,供应商在进行钻石交易时,为降低交易成本,一般也会选择优先与采购金额较大的客户进行交易。综上公司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的差异实属正常现象。

      2014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上期大幅下降,且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系:(1)2014年珠宝销售收入较2013年增长10.50%,经营性资产资金占用较2013年增加;(2)由于加盟商及经销商对货品款式、数量、提货周期的要求有所提高,公司相应增加了存货的储备,存货较2013年增加8,087.63万元;(3)经过历年的合作累积,符合公司销售回款管理政策的客户逐渐增加,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客户对资金使用效率更为敏感,更加充分的利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公司应收账款较2013年增加10,284.90万元。上述原因最终导致2014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合理性分析参见本回复之 问题三 及 问题四。

      问题二:你公司珠宝产品中,上年年末库存量、本年生产量、本年销售量、本年末库存量勾稽不一致,期末实际库存量高于理论库存数,请说明具体原因。

      回复:

      目前,公司采取自产、外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按库存数量及各客户的订单量制定细分生产计划,分配至惠州爱迪尔、PMC部及采购中心。

      自产:公司内部生产主要采用按库存量与按订单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生产中心根据库存规模和订单情况组织生产。

      外协生产:公司将部分生产任务委托给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加工/计量设备管理、产品生产及品质管理、仓库管理五个方面满足公司甄选的合作厂家。根据外协生产形式的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委托加工

      珠宝首饰生产工艺中由于贵金属原材料浇铸环节不可避免的会发生耗损,批次量较小时,自行浇铸耗损较大会导致成本较高,因此公司浇铸环节全部委托加工。与公司合作的浇铸厂商有数家,公司与其均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规定了不同成色产品的工费和损耗。日常合作中,公司每工作日向委托加工浇铸厂商下订单,按月结算。

      受制于公司产能现状以及高精尖设备缺乏,公司在行业旺季订单量较大时或者无法完成某些高端产品的生产时,公司会提供原材料将部分生产任务委托合作厂家生产。

      二、外购半成品

      深圳罗湖区水贝珠宝产业园汇聚数百家珠宝企业,主要珠宝厂商均有其特色优势产品,为更好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会向合作厂商采购各自的特色优势产品;此外,由于珠宝首饰加工行业的季节性特征和公司产能现状,公司在行业旺季订单量较大时,会向合作厂商外购半成品。

      半成品购入后经检测、打字印、证书制作、贴标定价后入库成为库存商品。外购半成品的情况下,由外协厂商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并组织生产。

      基于公司特定的生产模式,公司在统计产量的时候,仅为公司自产的数量,并未包括公司委托加工及外购半成品部分,2013年及2014年公司产量、外协生产量(含委托加工及外购半成品数量)、销量、库存量具体如下:

      ■

      问题三:你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8.85亿元,同比增长10.76%,应收账款1.80亿元,同比增长96.23%,且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持续增加。请说明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公司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原因

      目前公司经营以加盟销售为主,经销销售、自营销售为辅。自营业务采用钱货两讫的结算模式,公司应收账款系给予部分加盟商和经销商客户信用期所形成。

      公司保持稳定的信用政策,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不断完善信用标准体系。除款到发货外,公司给予部分信誉好、实力较强的客户2-3个月的信用期,因此,在既定的信用政策下,公司一部分销售收入以现金方式回流,另一部分以应收账款方式形成流动资产。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2年末和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增长率分别为22.19%和15.94%,同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0.36%和9.79%。2013年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销售收入增长率,主要系2013年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约为27.41%,较2012年提高7.88个百分点。

      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为96.23%,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系(1)公司销售规模逐渐增长,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有所提高;(2)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年限的逐渐提高,公司对客户的信誉、实力、经营状况更加了解,符合公司销售回款政策的客户有所提高;(3)2014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余额宝、理财通、京东金融等层出不从,客户对资金使用效率更为敏感,对公司给予的信用周期更加充分的利用。

      二、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符合销售回款管理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10.10、9.34和6.50,均高于4(平均2-3个月信用期),反映了公司销售回款管理有效。

      公司销售回款管理政策如下:

      (一)收集和维护客户资料:包括收集新客户资料,完善和维护老客户资料,相关资料主要指基本情况、营业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

      (二)信用评价与分类:根据收集到的客户资料,从客户管理水平、经营状况、偿债能力、信用(付款)记录和行业状况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对客户信用分类;

      (三)确定客户信用额度:针对每一信用级别的客户确定给予其优惠的条件、赊销额度和赊销时间限制;

      (四)销售账款管理:财务部门定期开展账龄分析,并将账龄分析表、销售清单交予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根据所发生销售货款,制定销售货款确认函,确定回款进度表,明确回款责任。

      (五)催款:由业务部门开展催款,根据财务往来账目报表确认回款总金额及回款时间。

      三、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状况

      (一)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应收账款坏占计提政策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单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进行单独减值测试;未减值则按类似的信用风险分为若干组合按一定比例计提。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政策

      合并范围以外:账龄分析法计提;合并范围以内:不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具体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政策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二)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状况

      单位:万元

      ■

      从应收账款形成对象分析,主要为公司对信誉较好、实力较强的加盟商、经销商给予的2-3个月信用期所形成的,该类客户信用度好,回款状况良好;从账龄上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结构与发行人经营模式相匹配,账龄结构合理。

      2012年至2014年公司货品销售回款状况良好,当期回款占当期销售比例维持在80%以上,与公司销售回款政策基本相符,收入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上可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销售回款及时、有效,营业收入现金含量真实、稳定,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持续增长系公司正常经营所致的,符合公司销售回款管理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充分。

      问题四:你公司2014年末存货3.36亿元,同比增长31.64%,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9.88%,且公司近三年存货周转率持续下降。请说明存货增幅较大的原因,并结合相关存货的市场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公司存货增幅较大的原因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存货构成比例稳定,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上述两项占公司存货比例分别为85.38%、90.46%和87.00%,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且持续增长。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存货余额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

      (1)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产品具有款式多样化和单位价值较高的特点,公司主要原料为宝石和贵金属,单位价值较高;同时为进一步服务下游客户,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在货品款式和数量上相应增加了储备,以丰富客户选择和缩短提货时间;

      (2)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满足发展需求,公司需要根据销售规模相应增加生产、销售等多个经营环节的备货;

      (3)公司主导产品为钻石镶嵌饰品,由于钻石资源本身的稀缺性,尤其是性价比高的钻石,公司在经过前期考察后,一旦确定了采购标的后,一般会采取批量大额采购策略进行采购;同时,供应商在进行钻石交易时,为降低交易成本,一般也会选择优先与采购金额较大的客户进行交易;

      (4)2009年以来,公司钻石镶嵌饰品业务比例上升,相较其他原材料和产品,钻石的单位价值更高。

      二、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分析

      (一)存货周转率合理性分析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

      注:老凤祥尚存部分非珠宝销售业务,因此其存货周转率可比性较低

      2012年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则与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基本持平,主要系:①公司主要以加盟店销售为主,经销销售、自营为辅的经营模式,备货较自营模式低;②2013年黄金价格大幅下降,引发市场抢购,导致明牌珠宝、潮宏基、周生生、老凤祥等黄金饰品销售占比有所提高,而黄金饰品销售具有快速流转的特点,从而拉高了可比上市公司整体存货周转率。

      2014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2013年有所下降,且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主要原因系截至回复出具日,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六福珠宝、谢瑞麟与周大福均未披露年报,因此拉高了可比上市公司均值;针对个别可比上市公司分析,明牌珠宝、周生生及萃华珠宝存货周转率均较2013年有所下降,与发行存货周转率变动趋势一致。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1、2.70和2.32,且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公司销售规模迅速扩大,为满足公司加盟商和经销商的采购需要,通常需储备1-3月销售的库存商品;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服务下游客户,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在货品款式和数量上相应增加了储备,以丰富客户选择和缩短提货时间。

      (二)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不会导致滞销风险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加工完毕的钻石镶嵌饰品,对珠宝饰品而言,滞销的风险主要来自设计款式过时。公司紧密跟踪钻饰流行趋势,绝大部分库存商品及时售出,有效防止滞销风险。

      为防止出现部分产品品种落后,款式过时的问题,公司紧密跟踪库存商品库龄,每季度对库存商品进行清理,对其中款式过时、品种落后的产品进行回炉加工,重新制造新款式时髦的新产品。

      在稳定的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综合毛利率持续保持在20%左右。由于公司生产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直接人工费等其他费用占比较低,且回炉、拆石重新加工对原材料几乎无损耗,所以回炉、拆石后重新加工的产品依然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

      综上所述,公司库存商品不存在滞销风险,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不会影响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三、公司存货跌价计提的合理性

      (一)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为: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

      公司期末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其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1)库存商品系直接用于出售,故以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需经加工为成品后出售,因此以上述存货加工为成品后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二)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公司以当期期末产品销售价格作为其一般销售价(估计售价)。在既定的定价模式下,销售价格均涵盖了各项成本费用、税负和合理的利润空间。当原材料价格波动到一定程度,公司会参考市场供需水平、同行业市场价格等因素,对销售价格适时进行调整。公司主要产品为钻石镶嵌饰品,其价格波动幅度较小,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原材料价格变动通常不会导致库存的钻石镶嵌饰品发生减值,除钻石镶嵌饰品外,公司还销售少量其他饰品,如黄金、铂金等贵金属饰品、及其他彩宝类饰品,其中贵金属饰品受原材料价格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在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大幅下跌的情况下,期末有可能发生减值。

      公司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综合考虑下述因素:

      1、公司期末库存商品的销售价格已考虑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和合理利润水平,基于公司既定的定价政策下,各类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通常高于其账面价值;

      2、公司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经加工为钻石镶嵌饰品后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一般能保持一定的盈利空间。

      3、公司还拥有毛利率较高的自营店,其销售价格远高于公司对加盟商和经销商的销售价格,进一步保证公司存货的未来的经济利益高于其账面价值。报告期内,公司珠宝首饰销售毛利较高,且持续稳定,获利空间较大。

      4、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张,产品销售状况良好,库存商品均可最终实现销售。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经减值测试,公司2012年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无须计提减值准备;2013年末及2014年末,公司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对2013年末及2014年6月末存货中贵金属饰品等分别计提了67.62万元和74.64万元的存货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2012年至2014年期末存货金额较大,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模式;期末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五:你公司报告期内加盟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65.20%,请补充说明加盟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退换货相关条款及会计处理,并结合近三年销售退回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说明加盟销售收入确认是否谨慎。

      回复:

      一、加盟销售收入确认

      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书》中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加盟商。《特许经营合同书》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条款主要有:

      A、乙方订货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当次两清。如因乙方付款不及时而影响乙方的开业经营和日常经营的,甲方概不负责;

      B、如需寄货,邮寄物品过程中乙方必须投保,甲方在办完货品交接手续、将货交给负责邮寄货品的公司后责任解除,由乙方开始自行负责货品的安全;

      针对上述条款,公司对加盟商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方法为:I、客户自提货物时:客户在物流部提货,仔细核对货品成色、重量,在确认无误后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客户在销售单上签字,客户收到产品并签字确认时点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的时点;II、公司邮寄货物时:业务人员仔细核对货品成色、重量,在确认无误后,将上述货物及销售单交与快递接收人员,如果邮寄产品需要进行投保时,公司在取得销售单、邮寄单、保险单时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点;如果客户明确要求邮寄产品不进行投保时,公司在取得销售单、邮寄单时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二、退换货相关条款

      《特许经营合同书》中关于退货条款约定:若加盟商不再经营公司品牌的珠宝,则在合同期满两个月内,加盟商余下的原有授权货品,由公司在扣除证书费、标签费、工费后按原始进货价的九折购回。终端配备品不参与购回。

      《特许经营合同书》中未明确约定换货条款,但在《IDEAL珠宝加盟须知》对换货条款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加盟伙伴近12个月累计货款金额的20%作为调换货比率,但近三个月内进货的金额及货品不允许调换”。

      三、近三年销售退回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2年至2014年公司退换货具体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2012年至2014年,撤店导致的退货情况较少。一是由于钻石镶嵌饰品较普通商品具有较强的保值增值能力、变现能力较高,公司退货时按九折退回,因此加盟商多数自行处理。二是当拥有多个加盟店的加盟商撤销个别店面时,该加盟商一般会将所撤店面货品转至其他店面销售。

      2012年至2014年,公司换货净额比例较低,主要原因如下:a、公司指导各加盟商根据当地消费水平、消费偏好等合理采购货品,以符合当地市场需求;b、公司产品款式新颖,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较高,销售情况良好;c、公司规定只能等值换货,而各加盟商终端销售毛利率较高,且店面货品展示对珠宝首饰体验式营销相当重要,因此加盟商换货带来的时间及机会成本较高,除非长期滞销货品否则加盟商一般不会选择换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是货物风险转移至客户的时点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销售收入确认实际执行中遵循了该原则,货款结算部分按照款到发货、部分给予2-3个月的信用期结算,货款结算情况良好;2012年至2014年退换货比例较低,加盟销售收入确认符合谨慎性原则。

      问题六:你公司子公司龙岩市爱迪尔珠宝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38万元,净利润826.6万元,净利润率明显高于公司和行业水平,请补充说明原因。

      回复:

      该事项系公司工作人员在年报编制系统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导致龙岩市爱迪尔珠宝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小数点错位。因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避免类似事项的发生。

      公司将对涉及上述问题的部分:《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六、投资状况分析”——“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进行修正,《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问题七:你公司年报第23页关于利润分配情况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第31页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披露存在错误,请补充更正。

      回复:

      关于年报第23页关于利润分配情况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该事项系因公司工作人员对资本市场认知不足,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理解失误,导致上述错误;关于第31页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披露存在错误,该事项系因公司工作人员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导致上述错误。因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避免类似事项的发生。

      公司将对涉及上述问题的部分:《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十三、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进行修正,《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