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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4亿港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具体安排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提高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不超过110亿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总规模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使用收益等实际情况,确定自有资金直接出资或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调整公司收益凭证业务规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重新授权:

      1、公司柜台市场收益凭证产品的发行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其中:净资本为上季度末数值;如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对净资本时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产品种类及挂钩标的:在原有固定收益型基础上,增加浮动收益型;浮动收益型产品挂钩标的包括个股、ETF、基金、指数、商品等。

      3、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收益凭证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额度内确定每期收益凭证的具体发行方式、规模、期限、偿付安排、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等;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向主管机关进行产品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与发行收益凭证有关的文件;

      (3)办理与发行收益凭证有关的其他一些必要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三项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香港”)是我公司于2006年7月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6亿港币。为进一步推进国际化战略部署,应对香港证券行业的激烈竞争形势,增强国元香港资本实力,公司拟向国元香港增资4亿港币。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4亿港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具体安排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增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事宜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以现金增资4亿港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国元香港的基本情况

      国元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缴股本6 亿港元,注册地位于香港中环干诺道中中国建设银行大厦22楼。国元香港的主营业务为金融控股,并通过下属专业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证券自营投资、资产管理、为企业融资以及香港证监会批准从事的其他业务。

      近年来,国元香港通过下属专业公司大力拓展传统经纪业务,托管资产、客户成交及孖展规模持续增长,市场排名稳步提升。同时,国元香港在融资、资产管理及投资等方面不断努力,积极拓展业务,并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元香港总资产24.01亿人民币,总负债17.60亿人民币,净资产6.41亿人民币;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亿人民币,净利润0.40亿人民币。截至2015年5月31日, 国元香港总资产37.34 亿人民币,总负债 30.24亿人民币,净资产7.10 亿人民币;2015年1-5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07亿人民币,净利润0.69 亿人民币。

      增资前后,国元香港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持有国元香港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国元香港增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国元香港的资本实力。此次增资将有利于推动国元香港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拓展,以应对香港证券行业的激烈竞争,同时有助于全面提升母子战略协同效应、扩大“国元”市场品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

      四、备查文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14:55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收益凭证业务规模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8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8。

      2、投票简称:国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国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2207077 、6220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6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