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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5-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2015年5月15日,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理财期限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5—015”号公告及2015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投资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投资品种:五矿信托-东源煤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A类

      4、投资期限:325天

      5、资金来源: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五矿信托-东源煤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受托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珠峰

      住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五矿广场C座6层

      4、产品风险情况:本次信托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协议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相对可控。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也将及时在法定媒体及时披露面临的重大不利因素及影响。

      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本信托计划的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计划,但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受托人赔偿不足时由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承担。

      5、理财期限:325天

      6、预期年化净收益率:7.9%

      7、认购开始日:2015年6月4日;

      产品起息: 2015年6月5日;

      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25日。

      8、投资范围:

      (1)本信托计划项下募集的各期信托资金将全部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规定用于向东源煤业分笔发放信托贷款,专项用于东源煤业补充流动资金及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但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或政策法规所禁止的活动。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东源煤业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进行约定。

      (2)为担保东源煤业履行其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质人东源煤业以其合法持有的用于质押的股权(包括东源煤业持有的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38%)、云南东源昭通煤业有限公司(51%)、云南东源罗平煤业有限公司(51%)、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55%)和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分别向受托人提供阶段性质押担保,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出质人分别签署《股权质押合同》进行约定;出质人云维集团以其合法持有的质押股票(云维股份(600725)6600万股股票))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出质人签署相应的《股票质押合同》进行约定;保证人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保证人签署《保证合同》进行约定。

      (3)为担保东源煤业履行其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东源煤业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其通过定向增发方式获得云维股份(600725)的股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应按照约定将相应质押股票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出质人签署相应的《股票质押合同》进行约定。

      (4)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该等闲置资金存于信托财产专户,也可将该等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企业债、银行同业存款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

      9、产品收益说明:

      正常到期: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负责计算受益人应获得的信托利益的数额。受托人将于各期信托单位所对应的每一个信托利益支付日向持有该期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利益以现金形式分配。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借款人按《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受托人应于收到该等贷款本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对应的当期信托资金的受益人(按届时该期受益人实际持有该期信托单位份额占该期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客户期末参考收益=投资本金×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遵循国内惯例,每个月投资运作天数均按实际天数计)

      提前终止时:客户期末参考收益=投资本金×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实际投资运作天数为信托起息日(含)到信托到期日(不含)止

      实际存续天数为信托起息日(含)到信托提前终止日(不含)止

      10、各项费用: 受托人所收取的信托受托管理费(包括固定信托受托管理费和浮动信托受托管理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三、投资风险控制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在法定媒体公告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性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4.5亿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9.64%。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5月2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保证收益型),起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理财期限为18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8%。

      2、2015年5月22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保证收益型),起息日为2015年5月25日,理财期限为9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

      3、2015年5月22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安心得利”定向(ADDG2015031)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5月27日,理财期限为181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

      4、2015年6月3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6月4日,理财期限为162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3%。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二)五矿信托-东源煤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