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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08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及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手续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及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手续完成后,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2.27港元/股的价格认购俊知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300.HK)定向发行新股合计261,000,000股普通股,占俊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后总股本的16.67%。俊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无关联关系。待上述股份认购事宜完成后,公司将长期持有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并拟向俊知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一名董事。

      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国辉先生或董事冯均鸿先生办理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俊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份认购协议的其他具体条款并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其它与本次股份认购行为相关的必要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09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6 月 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本次会议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及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手续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及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手续完成后,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09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6月17日下午2: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一楼0113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临时提案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81,113,512股,持股比例:36.73 %)于2015年6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2015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1,113,51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超过3%。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亦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原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至6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下午15:00至6月17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一楼011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0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怡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分公司浙江怡亚通永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鸿瑞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鸿瑞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西安丈八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怡亚通万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哈尔滨兆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鞍山市怡安汇金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鞍山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案七中授信银行名称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议案五中相关内容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第16、17项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5年6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三楼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1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3;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B、输入证券代码,362183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怡亚投票”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八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八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八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15:00至2015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0755-88393198

      传真:0755-83292313-3172

      邮箱: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三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09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1号)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96,683股,发行价格为33.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8,550,648.3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658,585.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9,892,063.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2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向深度供应链公司增资,用于380平台的扩建。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中93,198.10万元用于物流仓储设备等建设类投资,募集资金净额中26,801.90万元用于补充配套流动资金。

      由于物流仓储设备等建设类投资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根据公司投资的具体时间计划以及目前经营情况需要,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及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手续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拟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拟做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人民币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在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怡亚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亦在12个月之内,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取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出具的明确同意意见。此外,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亦承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

      综上,怡亚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怡亚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怡亚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09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15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1号),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超过36,596,683股,发行价格为33.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8,550,648.3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658,585.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9,892,063.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2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暂未投入使用。

      3、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0,007.58万元(含利息收入18.37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怡亚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怡亚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向深度供应链公司增资,用于380平台的扩建。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中93,198.10万元用于物流仓储设备等建设类投资,募集资金净额中26,801.90万元用于补充配套流动资金。

      由于物流仓储设备等建设类投资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投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增减。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积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及该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 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 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 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将相应备查文件报保荐机构审阅,就购买事项征求保荐机构意见。文件包括:

      闲置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计划或方向、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的详细说明;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的明确保本承诺(产品的说明书或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含对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等的明确约定;本次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 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怡亚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怡亚通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怡亚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09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9,247万港币认购标的公司定向发行新股261,000,000股普通股。

      2、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6.67%股权。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1、交易方一

      名称:联怡(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Room 2201,22/F,Delta House,3 On Yiu Street,Sha Tin,New Territories,Hong Kong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358,216,145港币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

      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交易方二

      名称: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香港湾仔菲林明道8号大同大厦18楼1801室

      成立日期:2007年3月

      授权代表人:钱利荣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3,050,000港币

      3、香港主要营业地点:香港湾仔菲林明道8号大同大厦18楼1801室

      4、授权代表人:钱利荣

      5、标的公司简介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于2007年3月成立。其与附属公司为移动通信及电信传输所用无线电频率(射频)同轴电缆系列、阻燃软电缆系列、新型电子元件、其他配件、光缆系列及相关产品的中国主要制造商之一,主要从事该等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以供移动通信和电信设备使用。

      2014年末,俊知集团增持了一家快速增长的光缆制造商江苏俊知光电通信有限公司52.5%的股份,由此进一步拓宽了电信行业产品组合。

      俊知集团主要客户为中国领先企业,包括中国三大电信营运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及主要电信设备生产商如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6、标的公司股权受让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港币元

      ■

      7、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

      8、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认为,此次交易对各自的主营业务发展都有很大的战略意义,同时考虑到俊知集团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及二级市场价格,双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协商定价。

      9、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本次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也不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引起产权 纠纷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本次认购俊知集团新发行的261,000,000份普通股股份,认购金额为59,247万港币。交易完成后,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俊知集团有限公司16.67%的股权;

      2、标的公司董事会共包括6名董事,公司有权利在标的公司派驻一名董事,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俊知集团主要产品包括移动通信及电信设备用的射频同轴电缆系列、阻燃软电缆、新型电子元件、其他配件以及光缆,其于2014年向中国称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的销售分别占整体营业额约42.4%、38.3%及12.8%。未来,三大通信营运商将继续拓展4G网络,这将加大对俊知集团的核心产品需求。

      公司本次投资俊知集团,将会与俊知集团开展紧密业务合作,为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和发展通信业务拓展通道,增加公司业务营收。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俊知集团的业务处于快速扩张的初期,短时间内公司无法获得较高投资收益,但考虑到该公司的市场地位、市场空间以及收入快速增长的现状,该笔投资未来存在获得较大收益的可能。公司将充分利用供应链服务平台,协助标的公司尽快做大做强。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完成后,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占俊知集团的股权比例仅为16.67%,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但在业务方面,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参股俊知集团后,公司的服务领域得以扩张,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与客户的粘性。

      4、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