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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适用的管理费率的公告
    2015-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之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分档收取。

      ■

      基金份额前一年的收益率 R = (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100% ,

      其中: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6月6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的下一个工作日(2015年6月8日)起,根据之前一年(不含2015年6月8日)的收益率确定2015年6月8日起(含)至下一个季度对日2015年9月6日(不含)的基金管理费率。

      在2015年6月8日之前一年(不含2015年6月8日)的收益率R为148.5%,R≥8%,因此自2015年6月8日起(含该日)至2015年9月6日(不含该日)的适用年管理费率M为2.5%,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 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