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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15-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4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严芳女士提交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一切职务的书面报告,严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不再担任前述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严芳女士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经公司于2015年06月0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了新的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有关该事项的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严芳女士在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严芳女士自任职以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6月0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4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06月0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06月0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6月07日在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6人,董事刘凤委、潘玉春、黄毅、赵维茂、刘维以及严东明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德宇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9.06元/股,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本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6,931,567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的限售期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5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超出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上述预案的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该报告的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

      (二)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四)授权董事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七)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八)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决定聘任王新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5年06月24日(星期三)14:30时在上海市崇明县建设镇秀林路218号龙群度假村召开,审议本次会议中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7)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6月0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45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06月0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6月07日在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人,监事金祥云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王冰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9.06元/股,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本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6,931,567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的限售期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5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超出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上述预案的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该报告的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

      (二)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四)授权董事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七)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八)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06月0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46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6月0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会议表决结果,公司决定聘任王新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为王新华先生的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

      王新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00年1月至2006年3月任上海维安热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年2月至2009年8月任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兼证券投资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王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新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43号

      邮政编码:200336

      办公电话:021-62430519

      传真号码:021-52137175

      电子信箱:wangxinhua@dakangmuye.com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6月0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47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06月24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6月24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06月23日至2015年0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6月2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6月23日15:00至2015年0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建设镇秀林路218号龙群度假村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06月1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内容可参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5年06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06月23日10: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建设镇秀林路218号龙群度假村酒店大堂。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5。

      2、投票简称:大康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0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 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大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2.00元代表议案2,2.00元代表对其议案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3.00元代表对议案3,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0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前发出的,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谌婷 联系电话:021-62430519

      传 真:021-52137175

      电子邮箱:chenting@dakangmuy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43号 邮编:200336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6月0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48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06月09日开市起复牌。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06月03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06月03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2015年06月0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06月09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等公告内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06月0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