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5月20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8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54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公司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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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为146,670,000股,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六、咨询机构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戚程博
电话:0577-61666333
传真:0577-62666111
七、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出具的确认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书面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