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一、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投票时间自2015年5月7日起,至2015年6月7日17:00 止,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5月7日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 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49342460.44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60.09%,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15年6月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49342460.44份,无人反对,无人弃权。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 律师费 15,000 元,公证费 10,000 元, 合计 25,000 元,以上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6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转型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相应修改。基金管理人已将修改后的《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15年6月8日生效。以上文件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同时发布了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请投资人参阅。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2. 《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3. 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4、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关于修改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59号)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