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5-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5-01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6月8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通知,八钢公司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11,7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1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
本次减持前,八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95,154,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6%;本次减持后,八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83,394,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自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8日,八钢公司累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7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