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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5-03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4日

      至2015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李协林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请参考于2015年6月9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及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可见公司于6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6月1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郝女士、陈先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协林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李协林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出席了本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5年6月18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公司邮编:100095

      公司联系电话:010-85782168

      公司联系传真:010-8823316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李协林

      2015年6月8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协林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