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信息披露
  • A6:信息披露
  • A7:信息披露
  • A8:专版
  • A9:研究·市场
  • A10:数据·图表
  • A11:广告
  • A12: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年6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9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9版:信息披露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2015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390,400.11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3,374,378.46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6,337,437.85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6,686,057.60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722,998.21 元。

      鉴于公司正处于发行上市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暂不进行现金分配,待2015年中期再进行现金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经届满,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跃跃先生、王晓慧先生、戚海平先生、刘浩先生、许顒良先生、陈榴生先生、程国全先生、王伟伟先生、王玉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程国全先生、王伟伟先生、王玉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2015年6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经届满,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卫先生、仲晶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9日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47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vote.sseinfo.com)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至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25日下午15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题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审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28日—6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470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6月2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戚海平、于俊

      电话:025-52726394

      传真:025-52726382

      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470号

      邮编:211102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出席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