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
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
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总投资10,000万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夫曼”)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从5,000万元增加2,000万元至7,000万元,投资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霍夫曼自筹解决;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资产认缴该新增的2,000万元资金并视霍夫曼的资金使用计划出资。(详见公司2015年4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近日,公司已向霍夫曼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万元。霍夫曼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13000221091)。营业执照变更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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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夫曼公司章程备案同时完成。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6月9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浦俭英因工作原因授权董事罗功武。会议由董事长周福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集团智能制造事业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设立集团智能制造事业部。其主要职能为:对公司智能制造战略的实施进行管理;负责制定公司实现智能制造战略的政策和路线图;负责牵头落实集团内母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制造和设备管理的自动化进程,促进两化融合,逐步完善公司运营的信息化管理体系;负责智能制造对外输出的管理。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将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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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做相应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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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2亿元调增为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该最高额度为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详见2015年6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和融资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和融资的议案》,公司现已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补充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投入。截止2015年6月9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公司向银行融资借款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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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和补充流动资金,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含网上承兑)、进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和贸易融资等品种。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的授信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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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各银行签署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就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种类及额度分配、利率、费率等条件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6)详见2015年6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4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6月9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杨立权因个人原因授权监事陈国琴。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2亿元调增为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该最高额度为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2亿元调增为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该5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
1、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性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2015年3月10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3月27日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次将最高额度调增为不超过5亿元。
二、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调整为不得超过5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证券投资项目。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3年内有效,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视公司情况而定。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公司严格执行岗位分离操作制度等。具体如下:
1、投资管理:1)设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和证券投资工作小组;2)证券投资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组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3)证券投资工作小组组长:董事会秘书,具体由证券投资部组织实施。
2、投资流程:董事会秘书领导证券投资部组织专人负责证券投资品种的调研、洽谈、评估并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资金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保证金进行管理。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公司董事长为证券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证券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以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证券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证券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证券投资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以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单只证券投资品种亏损超过投资金额的30%时,证券投资小组要集体讨论是否止损;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总额超过投资额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证券投资领导小组须提请董事会审议是否继续进行证券投资,并出具意见。
5、内部审计部对证券投资要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督促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三)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五、承诺
公司进行此项证券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此项证券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本次投资前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2014年2月12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3月18日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1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2015年 3月10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3月27日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1亿元调增为不超过2亿元,该2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
自上述议案通过后至2015年6月9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初始投资额为20,000万元。
七、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调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2亿元调增为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调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2亿元调增为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2亿元调增为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证券投资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证券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对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5:00至2015年6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6号会议室(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议案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调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需经出席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2以普通决议审议,需经出席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24日8:30-11:30,13:00-16: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5年6月24日16:00送达)。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邮编:214111
传真:0510-88278653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0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亚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亚太科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时间:2015年6月25日15:00至2015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罗功武
电话:0510-88278652
传真:0510-88278653
地址: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邮编:214111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附件
附件一: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将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附件一: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6月19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4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附件二: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