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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5-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现金红利:扣税前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扣税后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95元;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扣税后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

      ●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5日

      ● 除息日:2015年6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16日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1、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368,755,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36,875,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9,566,733.3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6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按5%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5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公司将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按照1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税前每10股人民币1.00元。

      二、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5日

      2、除息日:2015年6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16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6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实施办法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其他无限售条件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全椒县吴敬梓路788号

      电话:0550-5038369 0550-5011156

      传真: 0550-5011156

      邮政编码:239500

      六、报备文件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5-029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全柴动力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9)。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现将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2015年6月8日、9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利用该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万元购买期限为30天的理财产品,利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400万元购买期限为360天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种产品:

      1、名称: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

      2、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

      4、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5、产品期限:30天

      6、产品起息日:2015年06月09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07月09日

      8、投资收益率:4.1%

      9、风险评级:低风险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第二种产品:

      1、名称:利多多财富班车6号

      2、金额:人民币400万元

      3、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

      4、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5、产品期限:360天

      6、产品起息日:2015年06月10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06月06日

      8、投资收益率:4.7%

      9、风险评级:低风险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5年3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了《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协议》。存入定期存款7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2015年3月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1个月、3个月、6个月结构性存款,涉及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74万元、6000万元、10000万元。其中1个月结构性存款1674万元、3个月结构性存款6000万元分别于2015年4月6日、6月5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3月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151期、JG152期、JG153期,涉及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1000万元、4000万元。其中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151期产品1000万元、JG152期产品1000万元分别于2015年4月8日、6月5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3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等。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涉及金额为5607万元。该理财产品于2015年6月5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3月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等,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和“金钥匙·本利丰”2015年第1028期贵宾专享人民币理财产品,涉及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8000万元。该两种理财产品分别于2015年4月10日、5月21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协议》。购买“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15年第41期E款”产品,涉及金额10000万元,产品期限184天。

      2015年4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316期”产品,涉及金额700万元,产品期限为三个月。

      2015年4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674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316期”产品,涉及金额1674万元,产品期限为三个月。

      2015年4月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利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340期”产品,涉及金额2000万元,产品期限为三个月。

      2015年5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滁州会峰路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等,利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8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滁州会峰路支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涉及金额8000万元,产品期限为91天。

      以上购买理财产品信息或到期产品收益情况详见2015年3月7日、3月10日、3月11日、4月9日、4月10日、4月11日、4月14日、4月15日、5月23日、5月27日、6月6日、6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5-010”、“临2015-011”、“临2015-012”、“临2015-017”、“临2015-018”、“临2015-019”、“临2015-020”、“临2015-021”、“临2015-022”、“临2015-024”、“临2015-025”、“临2015-026”、“临2015-027”。

      五、备查文件:

      1、《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

      2、《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利多多财富班车6号)。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