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4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韩利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于2015年6月6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人推荐、被提名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提名王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勇先生简历:
王勇,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历任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长、主任助理、业务总监、北京分所主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现任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包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金融证券涉外委员会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了更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名称拟由“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尚未做变更的各项业务资质均继续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陆续完成各资质证书的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公司名称变更前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公司根据中文名称将相应的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JUNZHENG ENERGY & CHEMICAL CO.,LTD.”变更为“INNER MONGOLIA JUNZHENG ENERGY & CHEMICAL GROUP CO.,LTD.”。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君正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5-05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5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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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2015-05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30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30日 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11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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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1、3、4、5、6、7、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6、7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10、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2015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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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25日 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静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0473-6921032
联系传真:0473-6921034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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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