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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23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为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充分利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融资平台及融资优势,为公司补充外部融资资源,同意公司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额度,本次反担保仅限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融资业务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将按市场化原则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具体担保事项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等事项,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24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6月9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为关联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额度,本次反担保仅限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融资业务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地为绵阳市经开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四川虹信软件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经营管理团队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目前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交互式智能平板、触控系统、数字标牌、电子书包、物联网应用和电视及周边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教育、安防监控等行业的集成施工业务及配套设备经营业务;教育、商用软件开发、销售;教育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及音像制品、音体美卫器材、理化生实验室成套设备、学生课桌椅、幼教教具、校园文化用品的经营业务;国家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5月31日,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9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9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37%。

      2、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于2013年8月23日注册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法人代表:余晓;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9.99亿元,负债总额59.38亿元,所有者权益10.6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4.84%;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764万元,净利润4,85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同时,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同意为关联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充分利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融资平台及融资优势,为公司补充外部融资资源,且本次担保业务实质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资金池资金作为保证金为本公司在银行办理融资业务予以担保,本公司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公司受益额度内的反担保。该反担保无敞口,担保用途仅限于本公司自身的融资业务,故属无风险担保。公司还将按市场化原则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402,388.26万元和美元120,000万元,合计1,136,536.26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5年6月9日公布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人民币6.1179元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88%。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68,000万元人民币和120,000万美元,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担保12,5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担保37,5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担保5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保5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保4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孙公司四川长虹电子部品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20,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120,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长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2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外担保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二)本公司直接为关联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额度。

      (三)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9,676.05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持有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8.81%计算)。

      (四)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对外担保金额为15,674.4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美菱电器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美菱电器股权比例24.88%计算)。

      (五)本公司下属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9,037.81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目前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通过香港长虹等公司间接持有的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69.32%计算)。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2015-02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30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30日

      至2015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31日、2015年5月19日、2015年6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8、9、11、1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5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015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486

      传真:(0816)241794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