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5-01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将于2015年6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9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15:00至6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公司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8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1、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0、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确定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1、2、3、4、5、6、7、内容详见于2015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议案8、9、10、11内容详见于2015年4月28日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议案7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信函邮寄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及传真电话:0635-3264069;0635-3260786
邮 编:2522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23;投票简称:阿胶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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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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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15:00至2015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3264069
传真电话:0635-3264069、3260786
邮编:252201
(二)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
附: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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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项下划“o”,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6月11日17:3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