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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的公告
    2015-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宁波天堂硅谷时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8%的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31%的股份,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15年6月9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的通知,滨江控股与宁波天堂硅谷时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堂硅谷”)签署了《关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滨江控股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16.00万股。现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

      ■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天堂硅谷持有公司10,81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公告的《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转让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

      滨江控股股东情况如下: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本次转让方滨江控股在滨江集团IPO时就股份锁定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滨江控股已严格履行完毕该项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前,滨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20,7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1%。本次权益变动后,滨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12,5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1%;天堂硅谷持有公司股份108,1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没有关联关系。

      本次转让后公司股东结构及公司控制关系的示意图如下:

      ■

      本次转让股份事项的完成需相关各方妥善履行相关协议并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要求。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的同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及并购整合服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签署服务协议情况概述

      1、为充分利用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全球化的视野以及战略投资人的视角,提升本公司公司治理能力、集团管理能力,并通过有效并购整合以提高本公司的外延式发展效率,实现本公司战略布局和跨行业发展,2015年6月9日,本公司与天堂硅谷签署了《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及并购整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2、鉴于宁波天堂硅谷时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硅谷”)于2015年6月9日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宁波硅谷将持有本公司8%的股份。宁波硅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天堂硅谷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堂硅谷系本公司之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1日

      住所:杭州市文三路478号华星时代广场D楼3层D301室

      法定代表人:袁维钢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主要咨询服务

      为满足本公司在资本运作过程中,对资金、项目、策略等方面的需求,天堂硅谷将利用自身的品牌和专业优势,向本公司提供广泛而有效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球化视野优选兼并收购互联网+等标的:利用天堂硅谷国内外渠道资源优势,寻找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标的,帮助本公司实现外延式发展。优选[互联网+、金融、生态农业、养老服务以及房地产]的兼并收购重组标的。

      2、专业视角下的价值评估和谈判对象确立:在优选标的基础上,协助本公司对合适的并购标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标的公司股权结构、生产技术、产品、财务等状况,帮助本公司推荐证券公司保荐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确立并购谈判对象。

      3、股权并购财务顾问服务:协助本公司制定并购重组设计方案,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其中包括并不限于为本公司制作出数种并购方案,包括:并购范围(资产、债务、契约、客户等)、并购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资方式、税务安排、会计处理等,且帮助寻找投资人并进行尽职调查,最终协助本公司与投资人对并购标的进行谈判促成交易。

      4、设立并购基金:根据具体并购项目的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方式,对标的公司实施战略并购。

      5、管理咨询服务:利用天堂硅谷丰富的经验,协助本公司对集团管理及内部管理提出有效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

      (二)在本公司内部根据需要成立单独的战略规划、管理咨询及并购整合项目组,并指定具体负责人员,便于天堂硅谷开展工作。

      (三)协议有效期:三年

      (四)服务费用:本公司每年向天堂硅谷支付咨询顾问费用人民币200万元。

      四、协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聘请天堂硅谷作为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和并购整合的顾问,利用天堂硅谷全球化的视野以及战略投资人的视角帮助本公司提升公司治理能力、集团管理能力并进行有效并购整合来提高本公司的外延式发展效率,以实现本公司战略布局和跨行业发展。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对本公司与其他并购顾问的合作构成排它性。

      本协议的签署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与天堂硅谷就具体的投资、并购项目达成合作共识;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行为。本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00万元(含本次交易)。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及并购整合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