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 2015年6月9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绿新”(股票代码:00256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0日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个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结果公告
根据《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2015年6月8日为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六个受限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的数量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为5%。
本公司根据上述原则对2015年6月8日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统计,当日A类和C类份额净赎回申请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分别是 14.83%和15.21% 。
依据合同本公司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进行了全部确认,并对有效赎回申请进行了比例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 按照5%约定比例,本基金A类、C类份额可确认的净赎回份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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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日实际确认的净赎回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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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对于超过5%比例上限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或默认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确认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或默认选择)延期赎回的,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受限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2、投资者可于2015年6月10日起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查询受限开放日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本基金首个运作周期中,受限开放期为运作周期期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季度月(即3月、6月、9月、12月,下同)的日历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开放,仍为封闭期(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3个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1月5日,首个运作周期为2013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4日。本基金下一个受限开放期应为2015年9月8日,距离2015年11月4日不满3个月,故不进行开放。本基金的首个开放期将从2015年11月5日开始。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0日


